东莞市南华技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2010-5-21 17:33:03 浏览次数:648 |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的一种方法,是督促学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复习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 严密、科学的考核制度,有利于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考核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考核的安排、方式的选择和内容的设计,要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身心的良好发展。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课程考核的改革。
第三条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第四条 为使我校课程考核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实行教考分离,保证考核质量,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五条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要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 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结合、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某些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习、操作、实训、社会调查等)也可根据平时测验或期中测验、课内外作业、实验报告、实训、操作测试等评定学习成绩。主讲教师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全面考查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选用恰当的考核方式。非实践性课程采用笔试之外的考核方式,要报经教务科审核同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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